三面向“詹碰碰”想得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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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James Qi 2009年2月17日 (三) 23:49 (CST)

詹启智“玉照”

  去年底接到三面向起诉我们的诉状,然后到法院进行了与开庭,两次记录的日志为:

  在武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的邀请下,今天双方再次来到法院办公室调解协商。

  落座后,詹某说在网上搜到了我后一篇日志,竟然说那张“玉照”不好看,让我撤下了。

  天啊,自己的“玉照”不好看竟然怪别人?大家自己去看看右图评论一下,难倒是我PS出来的?

  俗话说“长得丑不是你的错,但出来吓人就是你的不对了!”

  法官让对方先说和解的意思,詹某在大谈和谐、版权之后,将起诉书中的10万元忍痛降到了“跳楼价”2.8万元,连同这次没有起诉的其他20多部作品,愿意以30万元的“吐血价”与我们和解。

  这让我想到前两天网上的一个情人节笑话:“情人节到了,哥哥问妹妹:你喜欢什么花?妹妹羞答答道:我喜欢两种花.哥哥急切地问:哪两种?我送给你!妹妹低头小声说:有钱花,随便花!哥哥傻傻地说:你真美!妹妹妩媚地问:我哪美?哥哥深情地说:想得美! ”

  看来人不可貌相,詹先生真是美啊。Face-002.gif

  后来的讨论中,我方坚持问对方为什么在发现网站上有侵权的时候不及时通知我们?他扯来扯去,说找不到我们的联系方式(明明对方的公证书中就有联系方式链接),最后竟然说是打官司后才偶然“碰”到我们的。

  这不就是网上说的“碰瓷党”、“撞车党”吗?他居然还自己亲口说出来了,佩服!

  也怪我们倒霉“被碰”了,他还以为碰到了大款,我也想是大款,可惜现在还不是啊。

  网上的新词比较有趣,去年有“范跑跑”、“郭跳跳”(我个人坚决支持范跑跑)、“俯卧撑”,今年刚出了一个“躲猫猫”,现在又出来这样一个“詹碰碰”,在网上到处乱碰,真是碰到谁谁倒霉了。

  最后我们也表示愿意去赔那个廉价破花瓶,但不可能法院都支持对方说的天价古董吧?这样的讨价还价肯定是不会有结果的,等着过几天开庭再说吧。

  我也知道这位詹某人擅长打官司(或者说喜欢来事吧),如果侵犯了他的“肖像权”或者“名誉权”,就再对我另案起诉吧。

标签:三面向詹启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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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三面向“詹碰碰”想得美”的留言:


留言: --218.81.199.237 2009年2月23日 (二) 17:15 (CST) 哥们,支持你!

回复:谢谢这位朋友的支持。老詹的维权有道理,但类似敲诈的手法确实激起公愤。--James Qi 2009年3月1日 (一) 20:15 (CST)

留言: --218.81.199.237 2009年3月5日 (五) 16:04 (CST) 哥们,你的事现在怎么样了?

回复:你好!这个事情比我原来想象的要复杂,还会持续一段时间后才能有结果。--James Qi 2009年3月6日 (五) 14:01 (CST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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